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阿拉坦汗大街以南)院内。
建设内容:对原碳酸稀土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即原有年产3000t(REO)产能不变,计划利用现有工厂生产设施和厂房,对原有煅烧窑炉进行节能保温和物料输入输出自动化控制等升级改造,新增电弧炉等设备,通过对稀土精矿进行氧化焙烧转变成为稀土焙烧矿。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继涛 联系电话:139489255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
联系人:江洁 联系电话:1856139757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表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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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