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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登记表
单位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邮编
014030
014030
生产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邮编014030
法定代表人冀代雨环保工作负责部门生产部
联系人郝智杰联系方式0472-5154099
营业执照91150291720159706B行业类别稀土冶炼
单位简介(包括单位规模、产品、工艺情况)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属股份制企业。公司拥有年产3000吨混合稀土、和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系列产品生产线1条,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新源牌商标被自治区评为内蒙古知名商标。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十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公司以生产、销售各种高纯稀土盐类、氧化物为主,单一稀土产品纯度达99.999%以上,是国内工业化生产高纯稀土产品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以新建的年处理50000吨生产废水、废热、废气资源化 综合利用转型升级清洁化改造项目,实现了绿色环保生产,以自动化、智能化生产为理念,实现了高纯稀土产品的精准控制,为实现轻稀土高附加值利用奠定了基础。
排口数量及分布工业废水0个废气5个
工业废水排放方式资源化回收处理废水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主要污染物及检测值工业废水(mg/l)氨氮执行标准15达标情况达标
燃烧废气(mg/m3)二氧化硫(SO2)执行标准900达标情况达标
烟尘200
氮氧化物240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符合
固体废物、危废及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处理及处置情况公司无危废和放射性废物产生,其它一般固废均按环保要求处置
排污费缴纳情况按季度足额缴纳排污费
受环境形式制裁情况
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齐全,运行正常,废水全部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生产用气已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严格按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他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均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有环评、有批复、有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已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包头市环保局备案,公司每年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落实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导意见情况——
接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每年一次委托监督性监测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登记表
单位名称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邮编
014030
014030
生产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邮编014030
法定代表人冀代雨环保工作负责部门生产部
联系人郝智杰联系方式0472-5154099
营业执照91150291720159706B行业类别有色金属压延
单位简介(包括单位规模、产品、工艺情况)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拥有年产30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年产1000吨特殊化合物和50吨纳米稀土自动化生产线各一条;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内蒙古北方稀土创新联盟理事单位,三化融合示范企业。公司以生产高纯度、低杂质稀土功能材料系列产品为主,主要代表产品有:①高纯低杂稀土特殊化合物,如分析纯硝酸镧、氢氧化铈、硫酸高铈、高纯无油碳酸盐、白氧化铈、无水氯化物等;②高纯纳米稀土材料,稀土纯度达99.999%以上,非稀土杂质小于2ppm,产品规格为5——100nm。公司生产控制实现DCS自动化控制,通过PIMS系统实现与ERP系统和OA办公系统的互联,实现生产管理的在线监控,依托数字化、信息化实现生产环节的集中计划、监控、管理和协同,实现柔性定制生产,产品广泛出口至日本、欧美、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产品出口的多元化。
排口数量及分布工业废水0个废气5个
工业废水排放方式资源化回收处理废水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主要污染物及检测值工业废水(mg/l)氨氮执行标准15达标情况达标
燃烧废气(mg/m3)二氧化硫(SO2)执行标准900达标情况达标
烟尘200
氮氧化物240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符合
固体废物、危废及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处理及处置情况公司无危废和放射性废物产生,其它一般固废均按环保要求处置
排污费缴纳情况按季度足额缴纳排污费
受环境形式制裁情况
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齐全,运行正常,废水全部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生产用气已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严格按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他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均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有环评、有批复、有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已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包头市环保局备案,公司每年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落实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导意见情况——
接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每年一次委托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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