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公司已编制完成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功能材料工业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功能材料工业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在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沼园东路以南、曙光路以东建设高纯纳米稀土和稀土特殊化合物项目;在阿拉坦汗大街以南,上沃土壕村东侧现有新源稀土厂区建设高纯碳酸铵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1000t高纯纳米稀土、年产4000t稀土特殊化合物及配套的10t/d高纯碳酸铵。
意见征求范围:大气评价范围:项目周围2.5km范围;土壤环境:项目周围1km范围;声环境:项目周围200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涉及征地拆迁、财产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意见提出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1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Ri9st1MwubHLOfl78o_IQ ;
提取码:xygr。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钢铁大街86号5楼50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继涛
联系电话:13948925533
邮箱:btxyre@1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