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功能材料工业化生产项目,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功能材料工业化生产项目(年产1000t高纯纳米稀土、年产4000t稀土功能材料项目及配套10t/d沉淀剂,稀土功能材料智能研发平台(含稀土功能材料智能技术中心)和智能工厂制造的建设)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在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沼园东路以南、曙光路以东(宗地代码150207400049GB00004),占地面积14716.50m2;同时在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配套10t/d沉淀剂生产,占地面积144m2。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vC9YJk83ZOr-B1YMLqYiTg 提取码:jvjo
7、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AKM9BXibZUnYAGJNi00ImQ 提取码:ki9c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oqLFmGfZTnmMA6MV5_LHoA 提取码:15qq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亚楠
联系电话:15148225076
邮 箱:btxyre@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雨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