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生产线生产装备+工业互联网智能升级项目,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生产线生产装备+工业互联网智能升级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址。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居民区等。
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生产线生产装备+工业互联网智能升级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稿).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uswyzzAe5BEmjw4dou_7w 提取码: 7an8
7.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参与说明.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0keCdpdecQw5vrOSz0RNA 提取码: fdwg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eK6W1h3usQnV0iEzy4DjA 提取码: 2zr3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
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72-5154099;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
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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