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专篇)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编制完成《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专篇)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核工业二0八大队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铁路北50米)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E109°53'1",N40°35'61"。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技术升级改造;总投资3663万元;拟将原料硫酸稀土焙烧矿改为稀土精矿,取消原采用水浸、碳沉除杂工艺生产碳酸稀土工序,利用现有工厂生产厂房(煅烧车间2),通过稀土专利技术将稀土精矿经过烘干、稀土熔炼等工序处理后,生产出稀土熔炼矿,为产能置换项目,项目改造完成后,原有处理原料稀土焙烧矿(REO)3000t/a的生产规模不变。
6、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到影响区域。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SazChZVzfeVOaDXimIIUg 提取码:b82e
3、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智杰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8636186 电子邮箱:1025565212@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