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绿色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绿色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绿色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5154099
联系人: 王工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701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5237678
邮箱: 476321732@qq.com
5.项目建设地点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6.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数字化智能平台、生产装置自动化升级、自动化总控室、自动化液位控制、自动化流量控制、自动取样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环保节能自动控制、永磁双碳智能驱动系统、物料输入输出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消防系统等升级改造。通过实施本项目,能够实现生产系统自动化转型升级,采用永磁双碳智能驱动系统降低能耗,采用自动取样技术,进而实现产品质量稳定可控,更好提升产品附加值,稳定产品质量,并实现企业数字化再升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rC1gL9054dM6gBx7gfkEg,提取码:w9i8)。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72-5154099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 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0日